第16章 儿童福利院
酬神还愿的事可不能再耽误,四十八小时的时限,已经过去将近二十四个小时,还要扣掉办理手续的时间。
而收养儿童最方便的地方,自然是港岛的圣公会儿童院,一所在1935年由圣公会主教何明华创办的福利院。
初衷是为收养战争孤儿,院舍位置建在大埔道,后来发展成港岛最大的儿童福利机构,在全港各区都设有儿童之家,还在湾仔,旺角,尖东都盖有办公楼。
尹照棠在前台说完想领养孩子的来意,顿时获得义工小姐的另眼相看:「尹先生,领养申请需要经过社会福利署批准,根据法规,领养人需年满三十周岁,有固定居所,合法职业,经济状况良好,已婚者为佳。」
「尹先生太年轻,社会福利署恐怕不会批准,如果尹先生有心的话,可以做慈善捐助,代替领养。」
圣公会儿童院的义工基本都是基督教徒,在服务态度上绝对很好。
尹照棠一路跟着小姐参观起儿童之家,看到一座五层楼的两千呎大楼中,仅住着三十几个孩子,有大量面积房间被以教室名义留出。
还有盖有运动操场,小型游乐场,规矩不小,设施齐全,挑不出毛病,但看起来有点空旷,逛着逛着会觉得有些不对味。
等尹照棠见到孩子们在上音乐课时,突然明白不对的地方在哪儿里:「江小姐,儿童之家的住所应该足够,怎麽只有三十几个孩子?」
江小姐并不介意的笑着答道:「尹先生,社会福利署对非政府福利机构有严格限制,每个儿童之家能收养多少孩子是需有名额限制的。」
「圣公会福利署的一所儿童之家,最多只能收养四十名儿童,另外有二十个紧急救助名额,用以帮助遭受家暴,遗弃的儿童。」
「虽然每间儿童之间能收养的孩子不多,但圣公会福利署在港岛已经有十三间儿童之家,是数量最多的慈善救助机构。」